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线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全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根据局主要领导调整情况,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局主要领导赵建林同志任组长,主管领导曹新杰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并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并对局系统有关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局办公室、法规处和相关处(室)单位的工作人员兼职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起草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同时,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有关通知要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到位,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格外的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深刻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法规文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抓好网站建设。要求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报送局信息处,经信息处审定后统一在局网站上发布。我局网站涵盖行业动态、政务公开、网上服务、互动回应、政策法规、党风行风等六个一级栏目,22个二级栏目,今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159条,年度访客数766485人/次、浏览量4835168次,还设立了手机网站和微信关注功能:包括:通知公示、行业动态、办事指南、在线个模块。微信与手机网站密切配合,在微信上可直接访问手机网站,并可通过发言的方式来进行站内查询。目前微信关注人数10020人,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最快捷的住建咨讯、最及时的住建动态、最前沿的住建政策。二是认真做好咨询回复。全年我局严格按时限回复“12345”网上便民服务平台交办件7901个,得到了来电人民群众和市政府公开电话办公室的一致好评;认真回复省住建厅《阳光理政》、《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局长信箱》等群众网络问政咨询898件。三是严格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各项制度程序,我局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件,更新时间未超过20日,向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移交资料45件,无违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上级文件的情况。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依据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关联、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业务工作,重点做好了我局牵头负责的以下几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省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新开工20778套,基本建成20612套。截至年底,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5700套,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23.69 %;全市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28052套,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 136.1%。开工项目清单已在我局门户网站住房保障专栏进行公开。
从保障房的资格审批到分配入住,我局从始至终坚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每季度对新增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区级公示、市级公示;保障房分配房源、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保障房中心微信公众号、省市主要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新媒体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张贴通告等方式来进行公开、公示;保障房分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保障家庭代表以及省会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并聘请河北燕赵公证处对分配过程全程公证,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2018年6月,组织了第一批公共保障房摇号分配,共分配保障房3781户。10月22日,通过省会主要新闻媒体和局门户网站、保障房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示了第二批4215套公共保障房分配方案,涉及分配房源信息、报名时间、分配时间。并于11月8日组织今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摇号分配,目前已分配完毕,分配结果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了公示。
2018年6月底,我市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2462户农村危险房屋改造任务。为圆满完成2018-2019年度省厅下达我市的3617户农村危险房屋改造任务,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2018-2019年度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意见》,并将任务安排和有关要求下达到各县(市、区),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并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强日常的督导检查。截至12月底,3617户农村危险房屋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竣工3576户,竣工率98.8%。力争2019年4月底前提前完成省厅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市利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对所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进行了公开发布,其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文件、中标公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现了同步公开。同时,在河北省住建厅网站公开发布了我市投标人的市场行为、中标业绩、奖罚等诚信信息动态排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
目前,我局共在建重大建设项目20个,包括和平路高架西延、中华大街南延、汇明路综合管廊、市图书馆、市规划馆、正定新区青少年宫、正阳花园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根据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在每个工地大门或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及时公开八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勘察、审图、检测、混凝土的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及电话;各项目部按规定悬挂组织结构图、施工进度计划图、总平面图、安全标语等相关信息。所有中标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勘察等相关单位的名称及资质均已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发布;同时,城投集团和住建集团所有在建项目分别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和集团网站公开了施工有关信息和重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根据老旧小区整治存在的资产金额的投入不足、标准不高、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为切实改善居住环境,加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年初,建立了老旧小区整治台账,出台了《石家庄市老旧小区整治和管理实施方案》(石政规〔2018〕12号),编制了《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导则》,对标北京、天津等先进城市,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提升整治标准,加强考评调度力度,计划利用三年时间(2018年2020年)完成主城区四区891个、2805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整治任务,其中,2018年完成总整治任务的20%,2019年累计完成至70%,2020年全部完成。同时,创新社区保障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目标。目前,全市2018年整治的275个老旧小区(含今年利民惠民实事涉及的100个老旧小区项目),已全部完工,以上文件及信息均通过市政府或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2018年,我局共受理73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工作每个方面,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许可相关证件类16件、城中村类9件、征收类13件、政策文件类10件、完工验收类4件、居住小区物业类2件、违法处理类13件,企业资质类、企业信息类、违法施工信息类、房屋交易类、租金标准类、相关技术标准类各1件。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的进行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符合规范,并告知了救济渠道。
(一)主动公开方面: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配备专职人员,局办公室只有兼职经办人员2名,各处(室)、单位各有兼职经办人员1名,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更新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条例时有冲突,在具体承办工作中容易出现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工作风险增大,今年因依申请公开形成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10件;2、由于有些申请人不清楚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导致常常收到一些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申请,占用一部分工作时间和精力;3、有些申请人因为一件事由反复申请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希望上级部门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的要求和我市各部门具体情况,通过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信息公开促进各项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将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招投标、施工等信息公开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我局将通过完善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建设等多种公开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实现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公开的长效机制。
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线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家庄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根据局主要领导调整情况,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局主要领导赵建林同志任组长,主管领导曹新杰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并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并对局系统有关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局办公室、法规处和相关处(室)单位的工作人员兼职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起草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同时,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有关通知要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到位,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深刻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法规文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抓好网站建设。要求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报送局信息处,经信息处审定后统一在局网站上发布。我局网站涵盖行业动态、政务公开、网上服务、互动回应、政策法规、党风行风等六个一级栏目,22个二级栏目,今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159条,年度访客数766485人/次、浏览量4835168次,还设立了手机网站和微信关注功能:包括:通知公示、行业动态、办事指南、在线个模块。微信与手机网站密切配合,在微信上可直接访问手机网站,并可通过发言的方式进行站内查询。目前微信关注人数10020人,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最快捷的住建咨讯、最及时的住建动态、最前沿的住建政策。二是认真做好咨询回复。全年我局严格按时限回复“12345”网上便民服务平台交办件7901个,得到了来电人民群众和市政府公开电话办公室的一致好评;认真回复省住建厅《阳光理政》、《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局长信箱》等群众网络问政咨询898件。三是严格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各项制度程序,我局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件,更新时间未超过20日,向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移交资料45件,无违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上级文件的情况。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依据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相关要求,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业务工作,重点做好了我局牵头负责的以下几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省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新开工20778套,基本建成20612套。截至年底,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5700套,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23.69 %;全市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28052套,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 136.1%。开工项目清单已在我局门户网站住房保障专栏进行公开。
从保障房的资格审批到分配入住,我局始终坚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每季度对新增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区级公示、市级公示;保障房分配房源、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保障房中心微信公众号、省市主要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新媒体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张贴通告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保障房分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保障家庭代表以及省会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并聘请河北燕赵公证处对分配过程全程公证,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2018年6月,组织了第一批公共保障房摇号分配,共分配保障房3781户。10月22日,通过省会主要新闻媒体和局门户网站、保障房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示了第二批4215套公共保障房分配方案,涉及分配房源信息、报名时间、分配时间。并于11月8日组织今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摇号分配,目前已分配完毕,分配结果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了公示。
2018年6月底,我市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246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圆满完成2018-2019年度省厅下达我市的361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2018-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并将任务安排和相关要求下达到各县(市、区),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并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强日常的督导检查。截至12月底,361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竣工3576户,竣工率98.8%。力争2019年4月底前提前完成省厅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市利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对所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进行了公开发布,其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标公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现了同步公开。同时,在河北省住建厅网站公开发布了我市投标人的市场行为、中标业绩、奖罚等诚信信息动态排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
目前,我局共在建重大建设项目20个,包括和平路高架西延、中华大街南延、汇明路综合管廊、市图书馆、市规划馆、正定新区青少年宫、正阳花园项目等工程项目。根据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在每个工地大门或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及时公开八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勘察、审图、检测、混凝土的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及电话;各项目部按规定悬挂组织结构图、施工进度计划图、总平面图、安全标语等相关信息。所有中标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勘察等相关单位的名称及资质均已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发布;同时,城投集团和住建集团所有在建项目分别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和集团网站公开了施工有关信息和重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根据老旧小区整治存在的资金投入不足、标准不高、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为切实改善居住环境,加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年初,建立了老旧小区整治台账,出台了《石家庄市老旧小区整治和管理实施方案》(石政规〔2018〕12号),编制了《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导则》,对标北京、天津等先进城市,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整治标准,加强考评调度力度,计划利用三年时间(2018年2020年)完成主城区四区891个、2805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整治任务,其中,2018年完成总整治任务的20%,2019年累计完成至70%,2020年全部完成。同时,创新社区保障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目标。目前,全市2018年整治的275个老旧小区(含今年利民惠民实事涉及的100个老旧小区项目),已全部完工,以上文件及信息均通过市政府或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2018年,我局共受理73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工作各个方面,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许可相关证件类16件、城中村类9件、征收类13件、政策文件类10件、竣工验收类4件、住宅社区物业类2件、违法处理类13件,企业资质类、企业信息类、违法施工信息类、房屋交易类、租金标准类、有关技术标准类各1件。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的进行了答复工作,答复内容符合规范,并告知了救济渠道。
(一)主动公开方面: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配备专职人员,局办公室只有兼职经办人员2名,各处(室)、单位各有兼职经办人员1名,面对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需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数量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更新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1、由于有关法律和法规和信息公开条例时有冲突,在具体承办工作中有可能会出现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工作风险增大,今年因依申请公开形成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10件;2、由于有些申请人不清楚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导致常常收到一些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申请,占用一部分上班时间和精力;3、有些申请人因为一件事由反复申请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希望上级部门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的要求和我市各部门详细情况,通过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工作上的能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将逐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信息公开促进各项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所有的环节;抓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将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农村危险房屋改造、招投标、施工等信息公开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不停地改进革新公开方式,我局将通过完善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建设等多种公开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完善相关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整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实现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公开的长效机制。